西工科院人字〔2002〕11号
院属各单位:
由于我院正处于转型期,在机构设置(成立)上存在不规范现象,为规范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今后各单位设置机构(包括虚设机构),必须向人事处提出申请(或备案)。
二、现有的未经批准(或备案)的机构,发文后十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三、今后学院所有机构的成立与撤消,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