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5名(其中: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不限(其中: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为心理学相关专业);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
6.中共党员;
7.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的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最后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
8.在校期间有以下学生工作相关经历之一且至少1年,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5)曾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0月9日—10月15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xpu.edu.cn)、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jyt.shaanxi.gov.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2022年10月16日—10月18日)
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工程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系统中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系统将于10月18日18时关闭,网址如下:http://202.200.206.208/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r80,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党员证明(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4.硕士提供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提供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提供任职单位(所在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单个上传附件材料大小控制在5MB以内。
(三)资格审查(2022年10月下旬)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后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通过联合审核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过招聘系统站内信的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四)考试(2022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2022年11月下旬)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的原则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报送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经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需密切关注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自报名起至招聘结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招聘过程中如遇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对招聘工作时间及安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四)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方式:029-62779063
联系人:常老师 马老师
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