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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9年07月18日 16:3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广大教职工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和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加大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我校追赶超越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学校决定评选2017-2018、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学校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人事和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员: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纪委(监察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集体

处级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处级单位;先进科(室)的推荐范围为内设科级机构、上报学校备案的内设系(教研室)、内设业务部门、后勤实体部门等。

2. 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为学校在岗教职工,其中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重点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推荐名额

1. 先进集体

1)处级先进集体:本次评选全校9个名额,其中教学单位4个,党政及其他部门5个。

2)先进科(室):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推荐1个,机关党委推荐3个,直属单位党总支推荐2个。

   2. 先进个人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名额以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1)师德先进个人:各单位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名。

2)优秀教师: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以在岗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人数的4%确定;考虑到应用技术学院教师人数实际情况,每两年分配1个优秀教师名额。

3)先进工作者:各教学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1名。非教学单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所属单位在岗总人数的3%确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隔学年下达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3、4、5。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在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确定推荐名单,8月26日前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先进集体评选

   1) 处级先进集体:教学单位由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2个,机关党委可推荐5个,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可分别推荐2个。

   2) 先进科(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先进科(室)评选先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初评,向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推荐,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其他单位的先进科(室)评选,由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牵头进行。

   2. 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以系(教研室)或处室为单位进行初评并向所属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二)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处级先进集体。

(三)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评选结果。

(四) 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 校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二) 在处级先进集体的评选中,各单位应优先推荐2017-2018、2018-2019学年内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单项表扬、工作成绩突出的处级单位,各单位可在全校处级单位内进行推荐处级先进集体。

(三) 在先进科(室)的评选中,教学单位应优先推荐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管理规范的先进系(教研室);非教学单位应优先推荐在管理与服务方面成绩突出、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先进科(室)。

   (四) 在先进个人评选过程中,应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应在学校工作满两学年以上,各单位应重点推荐在师德表率、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管理创新、保障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在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中,要把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为评选的必备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 近两学年已获评校级先进个人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各单位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时处级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

(六) 经学校研究,偶数年度进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奇数年度进行先进集体与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此次评选过程中,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业绩限定在2017-2018、2018-2019学年。

   (七) 下列人员不予评选:

   1. 本学年内发生教学事故或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

   2. 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 有旷工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 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

5. 年度教学工作量未完成人员;

6. 2015-2017聘期考核结果为告诫和不合格者。

   (八) 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评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校园网/管理机构/人事处/下载中心/2017-2018、2018-2019学年评优。

   六、表彰办法

(一) 学校在本年度教师节时召开表彰大会,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道德楷模,凝聚学校事业发展强大正能量。

(二) 学校对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表彰。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3.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5. 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9715

附件1

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先进

科(室)

师德

先进个人

优秀教师

先进

工作者

1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3

1

2

机电工程学院

1

1

3

1

3

电子信息学院

1

1

5

1

4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1

3

1

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1

3

1

6

管理学院

1

1

4

1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1

5

1

8

理学院

1

1

5

1

9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1

1

7

1

10

新媒体艺术学院

1

1

2

1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


12

材料工程学院

1

1

2

1

13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1

1

2

1

14

体育部

1

1

1


15

应用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1

1

1

1

16

机关党委

3



8

17

直属单位党总支

2



3

18

后勤党总支

1



2

合计

21

15

47

26


附件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能够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管理创新招生就业、保障服务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能够结合实际工作和岗位任务,努力创先争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做出明显成绩,出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年终考核位于前列。

四、围绕学校追赶超越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全体成员文明和谐,团队作风好。

五、遵守法纪、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问题、教学事故,为学校的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附件3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三、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追赶超越、一流学科建设等工作表现突出为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五、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附件4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三、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追赶超越、一流学科建设等工作表现突出为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五、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六、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微课比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教学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教学竞赛、微课比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可优先推荐;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特等奖前2名)、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5名、省部级特等奖以上证书持有者)可优先推荐。

七、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对于有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厅局级项目排名前3名;校级项目排名前2名)的人员应予以优先推荐。

八、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超额完成科研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应予以优先推荐:

(一)有厅局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厅局级项目排名前2名);

(二)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EI、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三)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厅局级三等奖1名、二等奖前2名等奖前3名;省部级5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附件5

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学校追赶超越、一流学科、工程认证、人才项目申报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著。

三、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四、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五、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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