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育部将于4月上中旬举办第十、十一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十、十一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对《中国史学史》等20种新出版教材任课教师进行示范培训。此次示范培训分两期进行:
第十期示范培训班培训内容是:《中国史学史》《博物馆学概论》《民法学》《中国经济史》《国际政治学》《科学技术哲学》《农村社会学》《管理学》《新闻采访与写作》《中国舞蹈史 》。
第十一期示范培训内容是:《外国史学史》《商法学》《世界经济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当代中国外交》《教育学原理》《教育哲学》《人类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艺术学概论》。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第十期于4月9日至12日举办,9日下午报到,12日下午离会。第十一期于4月15日至18日举办,15日下午报到,18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317号北京龙城温德姆酒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参训教师。参加示范培训班的教师今后要承担我省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学院(部)应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特别是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名师。推荐参加同一种教材培训的人数不超过1名。
(二)参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连续三年以上在高校讲授相关课程。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三)全程参加示范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获得“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计入相关档案,并作为职务评聘的依据。
(四)请各学院(部)选派教师代表参加,并于3月15日(星期五)前将《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示范培训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附电子版),省教育厅将择优遴选推荐名单。
联系人:王丹莉 电话:62779186
附件1: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示范培训教师推荐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