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提升高端人才储备水平,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79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组织开展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上相关文件精神,以中省“两个一流”和“四个一流”为契机,结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追赶超越”要求,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申报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加强我校青年后备人才培养,为进一步争取中省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创造条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二)业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6.理工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人文社科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
7.理工科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1篇或SCI二区2篇(中科院JCR分区);人文社科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 1篇或人大复印报刊2篇。
8.对已获得省级和校级人才称号的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
2.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3.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4.学校审定;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省上文件要求,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不超过10人。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特点,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3.请各推荐学院于2018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1份,合并装订)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3)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2。
附件: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申报材料。
联系人:巨孔亮、张超
联系电话:029-62779064
人事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