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十二五”以来,我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涌现出一批人才工作的先进典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人才改革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广源于实践的人才工作新思路和新经验,激励先进,示范引领,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及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
二、名额分配
(一)推荐数量
1.优秀创新案例: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创新案例不少于1个。
2.先进集体: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可推荐2个。
3.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为1名。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按教学单位总数的30%控制,优秀创新案例与先进个人评选由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评议审定。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创新案例
1.立足真实性。推荐的案例应来自各单位推进人才队伍改革创新工作实践,材料客观准确。
2.突出创新性。推荐的案例应以中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相关文件出台后的工作为重点,充分反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特色做法,体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3.注重实效性。推荐的案例应已取得显著成效,对学校人才工作创新发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4.体现典型性。各单位要深入总结人才工作,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在校内可供借鉴和推广。
(二)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坚强有力,重视人才工作。班子在人才队伍建设中能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并作为“一把手”的主要工作之一,人才工作目标清晰、规划科学、措施得力。
2.“十二五”以来人才队伍建设成绩突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达到或接近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学科评估要求、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新增博士数量稳步增长,博士比例显著提高;
(2)师资队伍结构明显改善;
(3)教师的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
(4)高层次人才数量适度增长。
3.集体成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优良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
(三)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公道正派,尊重知识,甘于奉献,能够做到识才、爱才、惜才。
2.具有较高的人才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得到学校和各类人才的认可,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1)积极规划做好人才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人才工作创新性强,引领示范作用好,所在单位人才引育成效显著。
(2)广泛联系人才,能将完整的人才“情报”及时提供给学校,起到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所在系(教研室)人才队伍结构改善明显。
(3)服务人才周到热情,能为人才提供详细的咨询解答和细致服务,努力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细致到位。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各教学单位向学校上报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结果。
(二)学校评议。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监察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评选工作小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拟定评选结果。
(三)学校审定。评选工作小组将拟定评选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表彰文件,在人才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并在年终人才队伍绩效考核分配中予以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切实将评选活动作为推动我校人才工作的有效载体。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
(二)各单位应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于9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双面打印)和优秀案例文字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三)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创新案例须另附文字材料,要求主旨清晰、层次分明,案例文体为通讯体,应多运用讲事例和列数字等方法展示工作成绩,推荐材料需搭配至少3幅图片,选用图片要体现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字数2000字左右。
联系人: 常华 联系电话: 62779063
电子信箱: 576383419@qq.com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
2.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西安工程大学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