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师的业务素质,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整改意见,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3]17号)精神,结合我校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现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进修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一)专业培训
1.专业课培训。选派中青年教师赴省内重点大学进修专业课程,省内无相应学科专业的可赴省外重点大学进修,提升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国内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进修项目。主要包括“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西部之光”项目等。“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和“一般访问学者”项目,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查询相关接受学校的专业、导师等情况。申报“一般访问学者”项目者,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联系对应接受访学高校的主管部门,落实导师及接受情况,联系方式见附件1:《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网络版)》。
(二)外语培训
学校依托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班,提高教师的英语水平,为下一步出国进修做好准备。
(三)出国培训
1.国家公派项目。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作派出的项目,包括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公派项目。
2.校际交流项目。通过学校与国(境)外友好院校联系,派出专业教师出国进修。2017年教师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
3.个人联系项目。学校鼓励教学科研能力较强且与国外院校有一定联系的教师自行联系短期出国进修项目。
二、培训时间
1.专业培训:专业课培训和一般访问学者一般为半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2.外语培训: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每年两次(春季班、秋季班)。具体时间查询:http://pxb.xisu.edu.cn/index.htm。
3.出国培训:校级交流项目一般为3-6个月,其它出国进修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名额要求
1.在保证日常教学的情况下,专业培训和外语培训各学院(部)至少共推荐5名人选,同时应结合本部门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避免上报人选均来自同一学科或专业,培训进修类型应合理分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至少推荐3名进修人选。
2.出国培训名额:国家公派项目名额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当年教师申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西部项目名额一般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申报情况进行调配;校际交流进修名额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一)我校青年学术骨干和教学骨干优先支持参加各类培训项目。
(二)新办专业、新开课、专业调整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专业课培训,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的教师分布。
(三)已参加国家公派(含西部项目)、校际交流、个人联系等项目者,原则上三年内不再重复申报。
(四)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学院充分考虑实验技术队伍结构及现状,鼓励实验教师赴省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研修,提高教学实践能力和科研学术水平。
(五)培训进修的管理与考核、经费管理详见《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3]17号)。
(六)培训单位须为高校、研究院所等正规培训单位,须开具正规培训发票且符合校财务相关规定。
(七)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将作为学院(部)年终绩效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一项考核内容。
(八)所有的培训项目须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经答辩论证,签订培训协议后执行。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总结,学校给出考核意见。
(九)本次上报教师培训计划为2017全年计划。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
(二)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发展需要择优推荐;
(三)学校审核、评议、论证;
(四)学校审定;
(五)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六)下达计划执行或上报。
六、上交材料
(一)《2017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和《2017年教师培训计划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培训计划批准后各学院应安排好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进修人员和进修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附件:
1.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网络版);
2.《2017年教师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
3.《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4.《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
5.《教师培训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