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其余3项满足任意一项(自入职以来,取得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署名单位的重要学术成果)。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横向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转化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宣传科学、推广技术、转化成果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程序
(一) 候选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采用A4幅面、A3对折装订;
(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五)经学校审定,公示后,上报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领导工作委员会。
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1.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第五届);
2.关于开展第五届西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巨孔亮
联系电话:62779064
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