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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2016年03月02日 16:51  点击:[]

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工程类专业候选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我校从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含),截止到2016年3月1日;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

5.曾参加过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6.符合选拔简章《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规定的其他条件;

7.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8.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

三、选派学校及时间

本项目选派到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进行为期6个月的教学法研修。预计派出时间为2016年8月。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

3.学校资格审查;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5.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五、相关要求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或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推荐1人,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推荐1人)。

2.请相关学院积极推荐,于2016年3月4日12:00之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临潼校区22-8楼309室)。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胡小舰 联系电话:627791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师奇 联系电话:62779091

附: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工程类专业候选人员的通知》

    2. 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6年教师系列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进行摸底登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放2015年度学科带头人岗位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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