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程大人字[2015]56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1]26号)、《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工程大人字[2013]5号)、《西安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1]27号)和《西安工程大学以考代评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工程大人字[2013]10号)文件精神,以下同志具有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经各学院(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评审,同意以下14人晋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纺织与材料学院 李文雅
机电工程学院 张洪军
电子信息学院 孟昭亮、赵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李红玑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郝蕾、韩清、李宁、王勃、王茹娜、于晗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陈睿、蔺云
艺术工程学院 朱海涛
同意以下6人晋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纺织与材料学院 刘瑾姝
机电工程学院 商执亿
电子信息学院 马诚、卢嫚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董祥芝
计算机科学学院 周千明
二、经学校思政学科(辅导员)评审组评审,同意以下2人晋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机电工程学院 杜静
学生工作部(处) 姚婕
三、经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评审,同意以下8人晋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纺织与材料学院 岳鹏飞
党政办公室 王冬冬、向雅玲
工程训练中心 支双双、傅学强
财务处 李金辉
国有资产管理处 盛群
保卫处 闫红洁
以上30人任职和聘任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
同意聘任财务处刘利华为会计师职务,校医院胡悦为主治医师职务,聘任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
西安工程大学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