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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5年11月12日 13:26  点击:[]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师的业务素质,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3]17号)精神,结合我校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现状和巡视诊断专家反馈意见,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进修力度。在坚持以学院(部)组织申报进修培训的基础上,将从学校层面加大师德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请各学院(部)积极配合,动员和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一)专业培训

1.专业课培训。学院(部)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进修专业课程,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吸取重点高校教师的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专业课程培训主要包括以专业调整、新开课、新办专业为主的课程进修,专题研讨班,短期培训班等。

2.国内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进修项目。主要包括以培养学术带头人为主的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西部之光”项目等,以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骨干教师进修班。“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项目,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查询相关接受学校的专业、导师等情况。

(二)外语培训

根据学校国际化办学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教师的国际化视野,了解相关学科领域国(境)外研究动态,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时有至少三个月的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在各级评审中优先推荐。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由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班培训。

(三)出国培训

出国培训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组织的各类出国进修项目,如“国家公派留学”、“西部计划项目”、“校际交流进修”等项目,同时学校大力支持教学单位或教师自行联系的短期出国进修项目。

二、培训时间

专业培训和外语培训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出国培训校际交流项目为三个月,其它出国进修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合理确定人选,填报《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按照培训类型进行排序)。

(二)学校审批。

(三)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各类项目,必须参加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外语培训,并取得高级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四、名额要求

1.在保证日常教学的情况下,专业培训和外语培训各学院(部)至少共推荐5名人选,不设上限,原则上以近年来新进教师为主,同时应结合本部门学科建设需要,避免上报人选均来自同一学科,培训进修类型也应合理分布;思政部、体育部至少推荐3名专业进修人选。

2.出国培训名额:国家公派项目名额不设限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当年教师申报情况经审批后确定;西部项目名额一般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申报情况进行调配;校际交流进修名额根据我校与友好院校当年合作交流情况确定。

五、其他

(一)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将作为学院(部)年终绩效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一项考核内容。

(二)本次上报教师培训计划为2016全年计划。

(三)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的培训计划,从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划拨一定比例培训费给各学院(部),专款专用,加强教师培训。

(四)培训进修的具体形式、费用标准及培训期间的待遇详见《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3]17号)。

(五)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2015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培训计划批准后各学院应安排好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进修人员和进修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附件:2016年教师培训计划申报表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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