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5]52号)和香港桑麻基金会《关于2015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奖教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中之两项(自2012年6月30日算起):
1、纺织之光奖教金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有3篇及以上被SCI、SSCI、E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全文发表。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3)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2、桑麻奖教金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有3篇及以上被SCI、SSCI、E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全文发表。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3)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两名)。
备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育教学成果奖认定为省(部)级奖。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特别优秀者。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在岗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近五年来已获该奖者原则上不重新申报)。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纺织之光奖教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共评选2人;桑麻奖教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人,共评选5人。
四、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或《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主要事迹材料各一份;
(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评审通过者经公示后,上报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香港桑麻基金会。
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
2、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
3、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