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5]27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校“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优秀教师申报,于5月7日17:00之前,将拟推荐人选填写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三、各学院(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推荐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的教师进行访学,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附件:1.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