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博士:
现将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大人字[2012]5号)执行。
2.凡未提交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立项申请书的博士希尽快提交。
3.已立项、考核、结题后核拨经费的博士于12月20日之前尽快报账。
4. 2010年及以前立项博士希尽快完成项目,若因个人原因致使项目长期无进展,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5.2009年及以前立项的博士若未结题按学校规定将收回剩余经费。
请务必于12月1日之前将相关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交人事处。(结题报告后须附论文成果等复印件)
附:已立项、考核的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情况统计
人事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