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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学院(部)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15:22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3年职称评审学院(部)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3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工程大人字{2013}11号)精神,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二)各学院(部)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由主要党政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7-11人组成,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组长。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评审推荐副教授、教授人选;负责中级职务评审。

(三)评审工作小组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根据岗位设置、现有人员及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涉及本人及亲属必须回避。

(四)评审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五)各学院(部)在职称评审结束后,应对未通过评审人员做好解释、说明、稳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部)于10月8日17时前将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召开评审会时间、地点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二)10月9日各学院(部)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

(三)10月10日组织评审。

(四)10月10日各学院(部)按要求向人事处上报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评审工作程序

各学院(部)需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2/3以上出席的情况下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程序如下:

1.组长介绍基本情况及评审程序,学习有关文件,确定计票、监票人;

2.申请人进行答辩(按评审票顺序,评审票顺序按照姓名拼音升序排列);

(1)本人述职(3分钟);

(2)回答命题(题目由各学院(部)根据各自专业、学科情况自行命题,在答辩开始前5分钟由答辩人随机抽取)(5分钟);

(3)评委提问;

3.查阅评审材料;

4.评委综合评审并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分表》上按照表中要求进行打分,汇总答辩成绩。(评分规则实行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其余成绩求平均值的原则);

5.投票(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表、评审材料及答辩成绩进行投票,必须在每一表决栏内画“○”或“×”或“△”,不能出现空格),超过2/3方为通过;

(1)同意票数过2/3人数超过指标数时,以票数多少取,如果出现等票时,则对等票者再投一次;

(2)指标数未足时,可再投一次(对剩余人员按第一次投票结果排序);

6.计票、宣布结果。

7.在各学院(部)公示评审结果。

附:2013年学院(部)职称评审评审票(样票)

    2013年学院(部)职称评审评审票汇总表(样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人 事 处 

2013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在职称评审中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迟2013年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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