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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04月27日 14:54  点击:[]

各学院(部):

现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予以转发,请通知申请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2013年4月27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校内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10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将作为主考院校承担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陕西兵器工业职工大学、西安外贸职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等十余所院校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组织本单位考生准时参加。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1、考试时间:以考生一览表中标注测试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阶教学楼二、四层多媒体教室,候考室设在南阶206;

3、考试分组:依据考生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分若干组。

各院校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题目自定(但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不一致的将不予接收考试)。讲课时间原则上为15分钟,专家可现场提出问题进行质疑,答辩时间为3分钟。

三、准备资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2、讲课教案(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编写,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3、《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申请人员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应填写完整)一式四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型、本人信息填写完整)一式两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的《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分发至相应小组)。

四、考试程序

1、查验证件;

2、讲课前将讲课教案、《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各位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

3、开始讲课;

4、讲课结束后,专家进行质疑,考生进行现场解答;

5、工作人员计算成绩并认定等次,同时留存《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考试后通知各单位统一领取,不返还考生个人。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根据本人考试时间(上午或下午)提前至少45分钟到达候考室等待考试(上午、下午均自“1”号开始排序,请按照每人授课10-15分钟计算考试时间,务必提前到场,逾期不候);

2、需调整顺序的,请在考试当天与本组其他考生商议,我校不负责协调;

3、请考生牢记本人所在考试时段、测试序号、学科分组及对应的考试教室,考试当天在考试区域内将有醒目标识;

4、考生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单位负责部门,我校不接受任何个人咨询。

5、各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考生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临时处理本单位考生相关事宜,请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尽快报我校考点。

未尽事宜,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220208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人  事  处  

2013年4月27日 

  • 附件【考试须知.doc】已下载
  • 附件【考试安排.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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