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师培〔2012〕1号及陕教师办〔2012〕27号文件精神,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一项重要措施,是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证办理、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执行“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名,积极为新任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创造条件。现将2012年教师岗前培训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参加培训与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凡2012年9月30日前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三、培训时间及要求
集中学习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鉴于今年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以《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为主。
具体培训方案由各培训点确定,报陕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
四、我校集中培训地点
按文件规定西安地区高校在报名完成后安排培训点负责具体培训事宜,届时另文通知。
五、培训与考试报名
请各学院(部)于2012年9月26日前将本学院(部)《2012年教师参加培训与考试报名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及《2012年岗前培训教材征订及费用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师资科,并按规定将培训费(60元/人·科)、考试费(25元/科)及教材征订费用(25元/本)统一交师资科(补考人员可不再购买教材,但应按补考科目缴纳培训及考试费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名机会,不再单独受理。
六、考试考核
2012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单位综合评定。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中上旬举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附件:关于2012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及考试的通知.doc
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