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按《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81号)文件、《西安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程大人字【2011】27号)文件及《西安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工程大人字【20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日程安排
9月11日前拟报人员准备评审材料并持《西安工程大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资格审查表》到各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9月13日前各单位完成材料的公示;
9月14日各单位将材料报人事处;
9月15日后学校召开评审会,并将评审推荐结果按规定时间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表申报,做好初审、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评审材料
相关文件及评审表等资料请在人事处信息专栏内下载使用。
人 事 处
2012年9月6日
附:
1、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2、西安工程大学正高工职称评审资格审查表(A3纸型).xls
3、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xls
4、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xls
5、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专业排序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