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博士:
现将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博士科研启
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大人字[2012]5号),自2012年4月起执行。
2. 凡持有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博士均需在校财务建立个人
账户,上卡管理,请各位博士于4月16日到人事处领卡,核对相关信息,此后可开始报销账目。
3. 经费划拨:原10万元标准,先划拨4万元,待项目中期考核
合格后再划拨4万元,节余2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原6万元标准,先划拨2万元,待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划拨2万元,节余2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5万元标准,先划拨2万元,待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划拨2万元,节余1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3万元标准,先划拨1万元,待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划拨1万元,节余1万元待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
4.2009年立项博士须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划拨经费。
5.2008年及以前立项博士未进行中期考核者,考核合格后方能
划拨经费。
6.2008年及以前立项博士希尽快完成项目,于2013年12月之
前通过结题验收。若因个人原因致使项目长期无进展,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