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日常考勤管理
学院(部)、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教学科研人员按时完成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并按时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要求的学习和教学科研活动;学校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人员和教学单位的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非教学科研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制,严格执行《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工程大人字〔2011〕13号),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时间进行刷卡考勤。
二、严格规范考勤报送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考勤负责人须如实填写教职工每月考勤表,对于挂职、培训、因公出差、借调、请假等人员,应在每月考勤报表“备注”栏注明起止时间等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随每月绩效工资报表报送人事处备案。
三、严格请假审批管理
教职工请假应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工程大人字〔2011〕13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于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被批准或假期满后未履行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学院应督促其及时返回岗位工作,告知有关规定,同时做好告知签收记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对于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者,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严肃考勤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勤制度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对所报内容负责,不得瞒报、虚报、漏报,防止和杜绝虚假请假等情况。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加强考勤督查
考勤应由教职工持本人考勤卡刷卡考勤,严禁他人代刷。学校将不定期对考勤刷卡情况予以统计公布反馈,对发现代刷、无故不刷、迟到、早退等情况,一经核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六、进行考勤公开
各单位每月考勤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予以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人事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