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级党组织: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遴选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陕教函〔2022〕33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师德标兵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2.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范围: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师德标兵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事业心、责任感,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广泛赞誉。
3.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目标,以人为本,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成果丰硕。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文明、心理健康,无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参与有偿补课及体罚学生现象。
6.积极投身结对帮扶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积极投身教育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及线上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7.近5年来师德师风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原则上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等荣誉。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条件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中华优秀文化和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2.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遵守新时代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师风和教学科研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特色,有一定数量的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6.近5年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打骂体罚学生、参与有偿补课、品行和学术不端等严重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上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师德标兵1人、师德建设示范团队1个。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范围内最多推荐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团队1个;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范围内最多推荐师德标兵1人。
(二)评选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
各院(部)级党组织推选出师德标兵候选人、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候选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学校资格审核、评议和审定
学校根据基层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推荐上报名单。
3.校内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参加最终评选。
(三)材料要求
需上报的材料为:
1.申报师德标兵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2.申报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5年本单位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情况及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6)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3.推荐推荐申报报告和师德师风报告(其中推荐申报报告明确推荐程序和公示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推荐活动促进师德建设。各院(部)级党组织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把遴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标兵和师德示范团队推选出来,确保遴选质量。推荐遴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说服力。
2.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陕西省师德标兵时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该在辖区组织或参与相应的师德报告活动,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一同报送(作为遴选重要参考条件)。
3.各院(部)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在5月19日前,将推荐报告、师德师风报告(纸质版1份),申报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经验材料)(纸质版5份、Word电子版),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独立PDF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未按时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人事处 029-62779064
校工会 029-6277923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表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陕西省教育系统2022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校工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