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选派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工作。按照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经教师发展中心统计,拟选派以下青年教师赴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名单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 时间安排
实践锻炼时间定为1个月,预定为7月10日左右,具体选派的企业和前往时间由学校和相关企业商定后另行通知。
三、 相关事项
1.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员通知工作,务必通知到本人,以确保此次实践锻炼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此次实践锻炼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经学院批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原则上此项工作需在三年内完成。
3. 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树立我校教师良好形象,锻炼期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4.请各学院(部)学院办公室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2),于7月4日之前将纸制版(一份)和电子版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丹莉 范蔷薇 联系电话: 62779186
附件1: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拟选派人员名单
附件2: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