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语言文字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规范使用普通话,根据《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陕语办[2022]5号)、《关于在全校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工作方案》(西工程大人字[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实施阶段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全校在岗人员未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在内)未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教师。
二、测试时间
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指定专人统计未取得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教师(其中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上报测试名单(附件1)。
(二)已经取得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的教师不再进行测试,请各部门统一汇总名单(附件2),并按名单顺序报送本部门已达标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扫描件(证件丢失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屏),以上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材料以“部门+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9538683@qq.com。
(三)对于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但证书丢失的情况,可登录网站(http://bm.cltt.org)查询成绩、证书编号、等级。
联系人及电话: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王丹莉 62779186
人文学院语言测试研究中心:张 蕾 8311660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