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 |
数量 |
管理方式 |
备注 |
专职辅导员 |
10 |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按学校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
因需入住临潼男生公寓,男生5名;女生5名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硕士研究生199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须担任以下主要学生干部至少1项且满1年: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书记;
(5)曾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二)曾受刑事处罚、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
应聘者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202.200.206.208/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r80)报名,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党员身份证明、班干部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上传招聘系统。
报名系统于6月12日10时开启,6月18日18时关闭。
(二)资格初审(6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考核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工作要求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考试(拟于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单位考查、学校考试等整个招聘环节,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选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须对系统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关系,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未能按期(时间另行通知)报到的,或未能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或不能及时提供完整人事档案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四)本次招聘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马老师
办公电话:029-81369165
人事处主页:http://renshichu.xpu.edu.cn/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