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2017]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对象
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专业领域及国外留学单位
1.主要为《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2.国外留学单位:申报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自行联系。
四、申请条件
1.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4.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
近三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我校青年学术骨干和教学骨干优先支持;
5.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6.须达到《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西部项目的具体要求。(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同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材料并提交。
2.学院(部)推荐。
3.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4.专家论证答辩。以PPT形式汇报,5分钟,主要包括申请人近三年主要业绩;研究方向与所在学科专业的吻合度;留学单位与合作导师水平;出国留学的必要性、重点在研修计划及预期目标。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英语口语水平测试。
6.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7.学校审定。
8.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六、相关要求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名额为5人。
2.申报材料:
(1)《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
(2)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个人应提交的申请纸质材料(申请表须提供电子版)一式两份。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请各学院(部)积极推荐,于2017年4月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师资科。
4.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国家公派项目、西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利用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提升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
人事处联系人:巨孔亮 联系电话:6277906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师奇 联系电话:62779091
附:《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