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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2017年度选派及2016年度获批回国人员汇报交流的通知

2017年03月16日 12:04  点击:[]

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专业类专业候选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推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对回国人员的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选派工作

1.选派范围

我校从事从事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物理学专业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2.申报条件

(1)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

(5)曾参加过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6)符合选拔简章《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规定的其他条件;

(7)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8)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

(9)入选我校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的教师优先推荐。

3.选派学校及时间

本项目选派到丹麦奥尔堡大学进行为期6个月的教学法研修。预计派出时间为2017年8月。

4.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

(2)学校资格审查;

(3)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4)学校审定;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5.相关要求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推荐1人,应用物理学推荐1人)。

(2)请相关学院积极推荐,于2016年3月16日15:00之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师资科。

二、汇报交流工作

为了提升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人员研修效果,进一步拓宽我校青年教师的国际视野,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组织“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回国人员报告会,有关要求如下:

1.对象:2016年度获批参加“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回国人员。

2.汇报内容:主要从教学理念及模式、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及教学实践与创新应用等方面分享留学成果。

3.学校将组织新进青年教师观摩学习,请相关教师做好准备,具体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工作联系人:

   师资科:巨孔亮 029-6277906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师奇 029-62779091

汇报交流工作联系人:

   教师发展中心:胡小舰 029-62779186

 

附: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专业类专业候选人员的通知》

   2.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7年教师系列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进行摸底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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