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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5日 18:09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2号)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对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我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优先推荐。

二、选派名额

每个学院(部)可推荐1名人选。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于4月20日之前,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看《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时联系导师,取得学校导师同意接受,方可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学院(部)推荐;

3.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5.学校审定,上报省教育厅。

四、要求

1.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优秀青年教师申报,于4月18日17:00时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人员同时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2.各学院(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将本单位有较强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突出教学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及研修,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附: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人事 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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