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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5日 13:3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了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推动师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标兵)、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我校在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关爱学生,立德树人,在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

5.申报师德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工作时间满10年(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者优先推荐;

(3)2012年至2014年聘期考核为合格,且业绩优秀;

(4)近三年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无教学事故发生;

(5)近三年(2013-2015)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不再申报)。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组织有偿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6.近三年年终考核为优秀的教学单位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上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师德建设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标兵)2名。

每个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在教学单位范围内推荐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2个(其中至少1个为外单位)。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

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上报校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2.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和学校审定

学校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基层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初评,结果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校内公示

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确定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参加最终评选。

(四)材料要求

需上报的材料为:《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见附件),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4月2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基层推荐结果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5月13日前,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学校审定。

5月20日前,公示评选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评选推荐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推荐活动促进师德建设。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在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时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向中青年教师倾斜。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巨孔亮62779064

校工会刘小钊82330058

附件:1.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人事处 校工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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