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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4年度中期绩效考核的通知

2014年09月15日 17:3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14年度工作时间已过半,为了使教职工对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心中有数,激励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个人考核,近期进行2014年度教职工中期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校属各单位对所属人员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完成、未完成两个类别。各单位填报《2014年度教职工中期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人事处。

(一)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主要对上半年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已完成情况与下半年拟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衡量,确定中期绩效考核意见。

(二)其他专技、管理、工勤岗位人员

主要对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及效率情况进行综合衡量,确定中期绩效考核意见。根据学校按照党政工作要点分解给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政部门、直属单位重点从本部门分配给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衡量。

二、考核程序

(一)教职工个人填报中期绩效考核申报表;

(二)所在单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其中对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上半年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已完成情况与下半年拟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对其他专技、管理、工勤岗位人员主要从完成单位分配给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衡量;

(三)单位负责人在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上审核签字;

(四)考核情况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2014年9月19日前报送完毕。

附:1.《2014年度教职工中期绩效考核个人申报表》;

2.《2014年度教职工中期绩效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4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修订党政部门和直属单位职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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