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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7月15日 22:2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4〕27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第二章第七、八条规定执行。

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或《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2.学校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3.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4.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产生拟聘人选;

5.拟聘人选公示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人应提交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1.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或《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封面处请注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对应条款;

3.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4.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029-62779064、13519199711

西安工程大学

人 事 处

2014年7月15日

上一条: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4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下一条: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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