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推动师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10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对象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我校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推荐范围为近三年(2011-2013)获得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表彰者(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不再申报,下同)。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近三年年终考核为优秀的教学单位优先推荐。
二、 评选推荐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陕西省师德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本单位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名额分配
每个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在教学单位范围内推荐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2个(其中至少1个为外单位)。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
各教学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2.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和学校审定
学校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基层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初评,结果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校内公示
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确定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参加最终评选。
(四)材料要求
需上报的材料为:《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见附件),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5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基层推荐结果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5月23日前,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学校审定。
6月10日前,公示评选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评选推荐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推荐活动促进师德建设。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在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时应坚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
(三)各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师德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 张卫东 62779064
校工会 刘小钊 82330059
附件:1.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人事处 校工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