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教学单位:
根据2014年1月8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的2013年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意见,为做好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意见
(一)调整2013年绩效工资标准
1. 以2010年绩效工资为基数再增幅0.25(以下简称2013年绩效工资增幅),增加至现行2013年绩效工资标准,使增幅后的2013年绩效工资标准与2010年相比,增幅比例达到0.6。
2. 增幅后的2013年绩效工资标准起始时间自2013年1月起算,年终进行统一补发。2014年2月起执行增幅后的绩效工资标准(同时补发2014年1月差额)。
(二)2013年年终绩效工资发放项目
1. 2013年未发放的绩效工资之奖励津贴50%部分;
2.2013年绩效工资增幅;
3. 2013年年终绩效奖励。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4年1月10日(周五)中午12点之前,各单位上报完毕2014年2月绩效工资报表(按调整后的新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上报2013年年终奖励津贴50%、补发对应2013年按月已发绩效工资的2013年绩效工资增幅及2014年1月绩效工资增幅差额。
(二)2014年1月11日(周六)中午12点之前,各单位上报完毕本单位2013年年终绩效奖励分配报表。
三、发放程序
按照各单位申报、人事处审核、财务处上卡发放的程序进行。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在岗人员须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发放年终绩效奖励等年终绩效工资。
(二)按照学校2013年考核文件规定,非教学单位年终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分配相挂。学校根据2013年度党政工作点中规定的各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13年度处级单位工作考核结果,综合衡量确定各单位的年终奖励分配总量。各单位应突出业绩考核,奖勤罚懒,可在本单位年终奖励分配核算总量内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三)各单位须按照工作进程安排,抓紧时间,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年终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四)相关发放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五、其他事项
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集团)现阶段由本单位负责发放绩效工资的人员可参照学校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意见执行,所需经费自筹。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