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奖教金和纺织之光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3]57号)和香港桑麻基金会《关于2013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奖教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自2010年6月30日起)需取得以下科研成果:
 
1、纺织之光奖教金
 
(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且被SCI、SSCI、EI、ISTP等检索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或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2、桑麻奖教金
 
(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且被SCI、SSCI、EI、ISTP等检索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或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特别优秀者。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在岗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近五年来已获该奖者原则上不重新申报)。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纺织之光奖教金奖金额为10000元/人,共评选2人;桑麻奖教金奖金额为6000元/人,共评选5人。
 
四、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或《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主要事迹材料各一份;
 
(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并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五)评审通过者经公示后,上报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香港桑麻基金会。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奖教金评审表
 
2、桑麻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
 
3、论文、教学科研成果奖明细表
 
 
 
 
西安工程大学
 
人  事  处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