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二○一一至二○一二、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3年07月08日 17:41  点击:[]

工程大党字〔2013〕3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校属各单位:

为了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形成教职工为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而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今年教师节评选表彰二○一一至二○一二、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学校成立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江南

副组长:高 勇

成 员:段根良 李博飞 朱君强 戴仓定 黄 翔

吴轩第 李鹏飞 樊增禄 田靖鹏 许今燕

刘 丽 王雅慧 郑卫东 赵小峰 王俊勃

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名额分配

(一)先进个人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为单位进行分配。

1.师德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的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为1名。

2.优秀教师:各教学单位的优秀教师推荐名额按单位在岗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人数的4%确定,应用技术学院隔年下达。

3.先进工作者:各教学单位的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为1名。非教学单位的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按所属单位在岗总人数的3%确定。

(二)先进集体

1.处级先进集体:全校7个名额,其中教学单位3个,党政及其他部门4个。

2.先进科(室):机关党委推荐3个,直属单位党总支推荐2个,其他党总支推荐1个。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7月8日至7月15日,在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各党总支组织进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确定推荐名单,7月15日前报学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以系(教研室)或处室为单位进行初评并向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2.先进集体评选

(1)处级先进集体:教学单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2个,机关党委可推荐5个,直属单位党总支、后勤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可分别推荐2个。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结果进行汇总。

(2)先进科(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的先进科(室)评选先由所属各单位组织初评,向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推荐,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总支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其他单位的先进科(室)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牵头进行。

(二)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对照评选条件,对上报的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处级先进集体。

(三)校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二)在处级先进集体的评选中,各单位应优先推荐二○一一至二○一二、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内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单项表扬的处级单位。在先进科(室)的评选中,教学单位应优先推荐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管理规范的先进系(教研室);非教学单位应优先推荐在管理与服务方面成绩突出、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先进科(室)。

(三)先进科(室)的评选推荐范围包括内设科级机构、上报学校备案的内设系(教研室)、内设业务部门、后勤实体部门等。

(四)在先进个人评选中,在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单位应重点推荐在师德表率、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管理创新、保障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评选过程应坚持评选条件,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在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中,要把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为评选的必备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各单位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应限定在本单位在岗工作人员范围内。

(六)经学校研究,偶数年度进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奇数年度进行先进集体与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此次评选过程中,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业绩限定在二○一一至二○一二、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工作业绩限定在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

(七)下列人员不予评选:

1.学年内工作中发生事故或造成重大失误者;

2.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有旷工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为不合格者。

(八)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评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校园网/管理机构/人事处/下载中心/二○一一至二○一二、二○一二至二○一三学年评优。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学校在本年度教师节时召开表彰大会,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先进集体与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号召全校教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

(三)学校将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4.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5.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2013年7月8日

附件1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能够组织并带领全体成员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年内在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管理创新、保障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出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终考核位于前列。领导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受群众拥护。

二、单位或部门工作计划性强,全体成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岗位任务。教学单位注重优良教风建设,教学任务饱满,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三、能够结合实际工作和岗位任务,努力创先争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做出明显成绩。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全体成员文明和谐,团队作风好;能够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工作实效。

五、全体成员遵守法纪、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问题和工作事故,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附件2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三、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在一线教学工作中高质量地超额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附件3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积极参与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分配,勇挑重担。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三、高质量地超额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一线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学年内主讲过一门以上本科生的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无任何教学事故,在学年内的教学检查、抽查、问卷调查和学生评教中教学效果优良。

四、学年内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对于有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厅局级项目排名前3名;校级项目排名前2名)的人员应予以优先推荐。

五、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应予以优先推荐:

(一)有厅局级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厅局级项目排名前2名);

(二)科研到款工科5万元以上(其他学科3万元以上);

(三)发表论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1篇以上或在国内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源期刊全文发表论文1篇以上。

六、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成绩。

附件4

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工作,努力创先争优,并做出突出的成绩。

二、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本职工作,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学年内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在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

三、努力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四、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

五、服从分配,勇挑重担,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附件5

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先进

科(室)

师德

先进

个人

优秀教师

先进

工作者

1

纺织与材料学院

1

1

3

1

2

机电工程学院

1

1

3

1

3

电子信息学院

1

1

3

1

4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1

2

1

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1

3

1

6

管理学院

1

1

3

1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1

4

1

8

理学院

1

1

4

1

9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1

1

4

1

10

艺术工程学院

1

1

2

1

11

思政部

1

1

1

1

12

体育部

1

1

1

1

13

应用技术学院

1

1

1

14

机关党委

3

7

15

直属单位党总支

2

3

16

后勤管理处

1

3

17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1

合计

19

13

33

27

备注:思政部、体育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隔学年下达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应用技术学院隔年下达优秀教师推荐名额。

上一条: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3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下一条:关于推荐2013年 “纺织之光奖教金”和“桑麻奖教金”候选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