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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学院(部)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程序

2012年11月28日 00:00  点击:[]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教师、工程(实验)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权、聘任权下放的意见》(工程大人字【201133号)文件,讲师任职资格由学院(部)组织评审,学校控制指标。

(二)各学院(部)成立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评审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主要党政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7-11人组成,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中级职称评审。

(三)评审工作小组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根据岗位设置、现有人员及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涉及本人及亲属必须回避。

(四)评审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五)各学院(部)在职称评审结束后,应对未通过评审人员做好解释、说明、稳定工作。

二、工作程序

要求: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23以上出席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程序如下:

(一)组长介绍基本情况及评审程序,学习有关文件,确定计票、监票人;

(二)申请人进行述职(时间3分钟,按评审票顺序,评审票顺序按照姓名拼音升序排列);

(三)查阅评审材料;

(四)评委综合评审;

(五)投票(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表、评审材料进行投票,必须在每一表决栏内画“○”或“×”或“△”,不能出现空格),超过23为通过;

1.同意票数23人数超过指标数时,以票数多少取,如果出现等票时,则对等票者再投一次;

2.指标数未足时,可再投一次(对剩余人员按第一次投票结果排序);

(六) 计票、宣布结果。

三、有关规定

(一)有博士认定讲师职称

1.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且经过3个月以上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

2.讲师认定时间从受聘教师之日算起。

3.人事处审核来校工作时间、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

4.申请人员须填写《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经过所在学院(部)考核认定,将认定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人事处备案。

5.人事处在每年7月和11月分两次受理博士认定讲师。

6.博士认定讲师不受指标限制,只认定,不组织评审。

(二)纪律要求

为加强工作纪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在职称评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评审材料的公示、上报,严禁申报人向评审专家、教授递送评审材料等现象发生。

(三)评审票样票及汇总表样表

 

2012           学院(部)中级职称评审票(样票)

2012   

序号

姓名

申报职称

表决

备注

1

 

讲师

同意票

最多投 

2

 

讲师

3

 

讲师

4

 

讲师

  注:同意打“○”,反对打“×”,弃权打“△”。

2012         学院(部)中级职称评审票汇总表(样表

2012     

序号

姓名

申报职称

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讲师

 

 

 

 

2

 

讲师

 

 

 

3

 

讲师

 

 

 

4

 

讲师

 

 

 

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评审组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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