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教师、工程(实验)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权、聘任权下放的意见》(工程大人字【2011】33号)文件,讲师任职资格由学院(部)组织评审,学校控制指标。
(二)各学院(部)成立中级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评审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主要党政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7-11人组成,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中级职称评审。
(三)评审工作小组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根据岗位设置、现有人员及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涉及本人及亲属必须回避。
(四)评审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五)各学院(部)在职称评审结束后,应对未通过评审人员做好解释、说明、稳定工作。
二、工作程序
要求: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2/3以上出席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程序如下:
(一)组长介绍基本情况及评审程序,学习有关文件,确定计票、监票人;
(二)申请人进行述职(时间3分钟,按评审票顺序,评审票顺序按照姓名拼音升序排列);
(三)查阅评审材料;
(四)评委综合评审;
(五)投票(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表、评审材料进行投票,必须在每一表决栏内画“○”或“×”或“△”,不能出现空格),超过2/3为通过;
1.同意票数过2/3人数超过指标数时,以票数多少取,如果出现等票时,则对等票者再投一次;
2.指标数未足时,可再投一次(对剩余人员按第一次投票结果排序);
(六) 计票、宣布结果。
三、有关规定
(一)有关博士认定讲师职称
1.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且经过3个月以上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
2.讲师认定时间从受聘教师之日算起。
3.人事处审核来校工作时间、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
4.申请人员须填写《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经过所在学院(部)考核认定,将认定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人事处备案。
5.人事处在每年7月和11月分两次受理博士认定讲师。
6.博士认定讲师不受指标限制,只认定,不组织评审。
(二)纪律要求
为加强工作纪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在职称评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评审材料的公示、上报,严禁申报人向评审专家、教授递送评审材料等现象发生。
(三)评审票样票及汇总表样表
2012年 学院(部)中级职称评审票(样票) |
2012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申报职称 |
表决 |
备注 |
1 |
李 四 |
讲师 |
|
同意票
最多投 票 |
2 |
王 五 |
讲师 |
|
3 |
张 三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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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 六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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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意打“○”,反对打“×”,弃权打“△”。 |
2012年 学院(部)中级职称评审票汇总表(样表)
2012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申报职称 |
表决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李 四 |
讲师 |
|
|
|
|
2 |
王 五 |
讲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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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 三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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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 六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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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签字): 计票人(签字):
评审组组长(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