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我校组织进行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其中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按人员现状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聘用。根据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结果,我校拟于7月份兑现首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资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人事处下发首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人员名单,各单位进行核对。
(二)根据首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人员名单,各单位在7月2日前完成此类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调整的上报工作。
(三)对于首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人员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变动,由学校按规定报送上级部门审批后统一执行。
二、岗位分级后的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兑现时间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后涉及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的变动。
(一)岗位分级后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变动时间
2012年7月。
(二)岗位分级后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待遇起始时间(补发工资起始时间)
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人员自2011年11月(省人社厅审核盖章的次月)起执行。专业技术二、三级人员按照上级部门核准聘用发文时间的次月起执行。
三、岗位分级后的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补发内容
(一)绩效工资
1.2012年1月后(含2012年1月)补发内容
以岗位分级后所聘用岗位对应月预支绩效工资(基础补贴100%+奖励津贴50%)为基数,补发2012年1月后的绩效工资差额。奖励津贴另50%的差额,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及年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2.2012年1月前补发内容
以岗位分级后所聘用岗位对应月绩效工资(基础补贴100%+奖励津贴100%)为基数,补发2012年1月前的绩效工资差额。
(二)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
学校按规定报送上级部门审批,统一补发岗位工资差额。
四、几类特殊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意见
(一)在岗位分级结果审核备案完成前已晋升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原来申报岗位的分级聘用,按所晋升职称对应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二)在岗位聘用期内新晋升职称的人员,一般聘用至该职称对应同级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三)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聘用,结合原所在单位岗位情况及我校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
(四)新接收的院校毕业生,一般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的最低级,兑现相关工资待遇,其中处于讲师岗位级别的新入校博士(含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绩效工资标准按讲师一级标准执行。
(五)根据2010年4月我校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求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完成之后,绩效工资标准以所聘岗位为准的通知精神,各岗位人员按照分级聘用结果享受相应等级对应的绩效工资标准,原高出部分不再保留。
五、工作要求
首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资待遇兑现工作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程,确保2012年7月工资待遇兑现到位。
六、相关说明
(一)此次下发人员名单中只出现岗位分级后本人原申报岗位级别高于相应岗位层级中的最低等级的人员名单。对于聘用至相应岗位层次的最低等级及后续新接收毕业生等人员,请各单位对应相应岗位级别发放绩效工资。
(二)岗位聘用聘期、聘用合同的签订、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等按照学校岗位聘用工作规定及工作进程进行。学校将后续下发有关通知。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
2012年7月绩效工资申报说明
一、未涉及人员岗位分级绩效工资变动的单位,仍按原报表格式填写绩效工资申报表。
二、涉及人员岗位分级绩效工资变动的单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2012年7月绩效工资申报表》的“级别”、“月基础补贴”“月奖励津贴预支50%”栏,对照人员岗位分级后的变动情况认真填写,“补发或扣发”栏填写补发的总金额。对于涉及工资变动的人员,请在人员姓名对应的“备注”栏标注“*”号。
(二)涉及人员岗位分级绩效工资变动的人员,请再填写《2012年7月绩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表》,作为附表一同报送。
附件:《2012年7月绩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