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学院(部)通知目前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尚未认定讲师资格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填写《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于6月22日前上报人事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下。
1.必须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且经过3个月以上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
2.讲师认定时间从受聘教师(进校报到)之日算起。
3.申请人员须填写《博士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16K纸型双面打印合页装订,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部)考核认定,并签署聘任意见,将认定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人事处。
4.学校审核后下文聘任。
5.学校在每年7月和11月分两次受理博士认定讲师。
6.博士认定讲师不受指标限制,只认定,不组织评审。
注:呈报表中“所在教研室考核鉴定意见”栏内须说明考核期间的考核情况、是否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及具体认定为讲师的时间。
附:2012年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博士名单(教师).xls
人事处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