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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

2012年06月11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各学院(部)须积极配合,选拔教师参加各类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类型

(一)专业进修

(二)外语进修

(三)短期出国进修

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参与和落实教师进修计划,教学单位可自行联系短期出国进修项目,同时积极参与人事处与国际交流处组织的各类出国进修项目,如“西部计划项目”、“校际交流进修”德国、美国等项目。

二、进修时间

国内进修为半年或一年,短期出国进修为三个月。

三、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部)根据教学和学科建设需要,合理确定人选,填报《教师进修计划申报表》(进修类型相同人员须排序)。

(二)学校根据经费等情况审查批准。

(三)短期出国进修须达到规定的年龄与外语要求,首先考虑从学校外语培训班学员中选拔。

四、名额要求

以上培训类型,各学院(部)至少各推荐1名进修人选(思政部按专业与外语进修推荐2名,体育部按专业进修推荐1名)。

五、进修费用标准

专业和外语进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原则上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短期出国进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学校与学院(部)各承担一半费用;艺术工程学院教师进修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从2012年起教师进修计划落实情况,将作为学院(部)年终绩效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一项考核内容。2012年年终考核结合上一学年教师进修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

(二)今后教师进修计划将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申报下一年度的教师进修计划。

(三)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2012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申报表》报人事处,进修计划批准后各学院应安排好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进修人员和进修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2012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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