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2〕17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主考院校为长安大学。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1、考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8:30,下午2:30开始;
2、考试地点:长安大学教学主楼四区一层教室(140、141、142、143、144、145)候考室(147、148);
3、考试分组:考试依据应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共分为六组,具体分组情况及考试地点请详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题目自定(但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不一致的将不予接收考试)。讲课时间原则上为10分钟,专家可现场提出问题进行质疑,答辩时间为3分钟。
三、准备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
2、讲课教案(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编写,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3、《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申请人员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应填写完整)一式四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型、本人信息填写完整)一式两份(请各学院尽快到师资科领取)。
四、考试程序
1、讲课前将讲课教案、《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各位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
2、开始讲课;
3、讲课结束后,专家进行质疑,考生进行现场解答;
4、专家填写考试成绩,并在《赋分表》第一栏成员(签名)处签名后交现场工作人员,第二栏认定等次和组长(签名)处暂不填写;
5、工作人员汇总专家表格、成绩并进行加权平均,加权平均后的分数为最终的考试成绩。工作人员填写认定等次,并将《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学科评议组成员、组长签字后收回。
请校内单位及个人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2012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考场安排.xls
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