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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14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陕人考发[2011]37号通知要求,现就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4月7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元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办法

按照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的报考信息全部在网上提交。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按照考试报名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附件一),填写并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务必根据本人所在地区正确选择考试地点);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程序结束。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

①更改姓名中错别字、身份证号个别数字或报考级别信息等的报考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到选择的考点(考试机构)更正;

②更改报名信息,必须在报名期限内进行更正,过期不予办理。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57210。

五、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45元标准收取。

六、有关事项

1、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除符合陕人发[2007]52号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附件二)外,均应按照人事部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附件三),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考试。

2、试卷全部为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填涂。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可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准考证发放:考试前7日之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

网上征订: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自行购买,网址:http://rsks.class.com.cn

现场征订:时限为12月16日至26日,省直考区的考生到陕西劳动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劳动人事出版社陕西代理发行站(地址:西安市太乙路6号;联系人:王寅,电话:029-82229610;联系人:李有为,手机:15891723237)进行征订。

附件一: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专业技术人员免试外语条件

附件三: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附件四: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应范围

西安工程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

级别

专业

科目

81.

1.A级

01.英语综合

1.英语综合(A级)

02.英语理工

1.英语理工(A级)

03.英语卫生

1.英语卫生(A级)

05.日语

1.日语(A级)

06.俄语

1.俄语(A级)

07.德语

1.德语(A级)

08.法语

1.法语(A级)

09.西班牙语

1.西班牙语(A级)

2.B级

01.英语综合

1.英语综合(B级)

02.英语理工

1.英语理工(B级)

03.英语卫生

1.英语卫生(B级)

05.日语

1.日语(B级)

06.俄语

1.俄语(B级)

07.德语

1.德语(B级)

08.法语

1.法语(B级)

09.西班牙语

1.西班牙语(B级)

3.C级

01.英语综合

1.英语综合(C级)

02.英语理工

1.英语理工(C级)

03.英语卫生

1.英语卫生(C级)

05.日语

1.日语(C级)

06.俄语

1.俄语(C级)

07.德语

1.德语(C级)

08.法语

1.法语(C级)

09.西班牙语

1.西班牙语(C级

附件二:

专业技术人员免试外语条件

摘自陕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5、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8、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考试;

9、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10、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11、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附件三:

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陕人发[2007]121号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人事部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将实施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中免试外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11条中所说的各种奖励、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二、高校、科研部门符合l、2、3、6、7、9、10、11条的可予以免试。

三、第3条“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以上。

四、第4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不含各类中专以上的院校、科研部门和三级医院。

五、第5条“在野外长期”是指任现职后连续工作5年以上。

六、第8条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人员,也可选择外语考试。

七、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的免试外语。

八、申请免试人员须在申报职称前将免试申请表填好后交各系列主管部门,由各系列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按管理权限交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九、本通知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陕西省人事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四: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摘自《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通知》

人发[1998]54号

考试等级

A

B

C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上一条:关于2011年第二次发放安家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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