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量化依据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年绩津贴分配方案(试行)》(西工科党字[2004]27号)。
二、基本原则
1、个人教学、科研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承担管理、建设职责相结合进行考核;
2、强化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要求;
3、采取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评估业绩;
4、量化分包括标准分和附加分。标准分按《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年绩津贴分配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定额赋值;附加分突出了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侧重点,具有导向作用。
三、考核定额
1、学科系列各岗级定额
1.1教学、科研工作定额
岗级 |
教学工作量 |
经费 (万元) |
论文(篇)、 专著、教材(部) |
工 |
管 |
文理艺术 |
特聘岗 |
学院规定相应岗级教学工作量 |
50 |
30 |
20 |
3 |
一级岗 |
30 |
20 |
5 |
3(含检索1) |
二级岗 |
|
20 |
13 |
4 |
3(含检索1) |
三级岗 |
|
10 |
6.5 |
2 |
3(含检索1) |
四级岗 |
5 |
3 |
1 |
2 |
说明:论文均为核心期刊
1. 2其它工作
指学科建设及科研团队建设工作,按西工科院人字[2004]32号文件规定,
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教学系列各岗级定额
2.1 教学、科研工作定额
岗级 |
教学 工作量 |
经费 (万元) |
论文(篇)、 专著、教材(部) |
工管 |
文理艺术 |
三级岗 |
学院规定相应岗级教学工作量 |
5 |
1 |
3(含检索1) |
四级岗 |
3 |
0.5 |
2 |
2. 2其它工作
指教学管理和专业、课程建设及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按西工科院人字
[2004]32号文件规定,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实验技术系列各岗级定额
3.1科研工作定额
岗级 |
经费 (万元) |
论文(篇)、 专著、教材(部) |
一级岗 |
15 |
3(含检索1) |
二级岗 |
10 |
3(含检索1) |
三级岗 |
4 |
2 |
说明:论文均为核心期刊
3.2 其它工作
指实验室管理和建设等工作,按西工科院人字[2004]32号文件规定,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核办法
1、量化考核标准分简表
标准分 岗 位 |
教学 工作 |
科(教) 研经费 |
论文 专著 教材 |
其它工作 |
合计 |
学科、教学、实验 系列 |
100 |
75 |
75 |
50 |
300 |
说明:完成各分项目标任务即可得相应标准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减。
2、附加分
(1)科(教)研经费
(2)项目
级别 |
类别 |
附加分(分/项) |
国家级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社科基金)等 |
200 |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项目 |
100 |
省部级 |
省科研、教改项目 |
100 |
厅局级 |
省教育厅、市科技局计划项目 |
50 |
单个横向课题 |
工学100万元以上(文理学科20万元以上) |
100 |
工学50万元以上(文理学科10万元以上) |
50 |
(3)科(教)研成果
种类 |
级别 |
附加分(分/项) |
科(教)研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500、二等奖300、三等奖200 |
省部级 |
一等奖200、二等奖150、三等奖100 |
厅局级 |
一等奖100、二等奖50、三等奖30 |
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150 |
实用新型专利 |
50 |
外观设计专利 |
30 |
说明:
国家级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奖包括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厅局级奖包括省教育厅科技进步奖、国家一级学会科技成果奖、桑麻科技奖等。
(4)论文
种类 |
级别 |
附加分(分/项) |
不同级别期刊中的论文 |
在Science或Nature发表 |
500 |
国内一级刊物 |
20 |
国内二级刊物 |
5 |
国外刊物 |
15 |
论文被转载、摘录、收入目录索引 |
SCI、SSCI |
100 |
EI、ISTP、ISSHP |
50 |
MR、PA、CA、BA |
50 |
国外重要科学技术文摘 |
20 |
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 |
20 |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
20 |
新华文摘 |
20 |
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 |
20 |
说明:
① MR、PA、CA、BA分别指生物学文摘、数学评论、物理学文摘、化学文摘。
② 国内一级刊物、国内二级刊物是指《西安工程科技学院核心期刊刊名目录》中确定的刊物。
③ 艺术作品附加分等同于发表在相应级别期刊的论文分值。
④ 论文定额中,既有总数要求又有检索要求,权重系数各为0.5。
⑤ 合作论文按人数分解确定权重系数。确定方法为:2人合作,7:3;3人合作,6:3:1;4人合作,5:3:1:1。
⑥ 发表论文必须署学校名。
(5)学术著作、教材
计算公式:字数(千字)×著作类别系数×出版类别系数
① 著作类别系数
类别 |
译著 |
教材(专著) |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其它 |
系数 |
1 |
1.5 |
1.2 |
1 |
a、国家级教材是指国家教育部确定的高校规划教材;省部级是指省部级教育部门制定的规划教材。
b、译著、教材均为公开出版。
② 出版类别系数
国外出版社 (外文) |
国内出版社 |
规划出版 |
非规划出版 |
2 |
1.5 |
1.2 |
规划出版是指列入出版部门规划且不需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6)教学工作
① 教学工作中应包括本科生课程1门。
② 教学工作无附加分,超工作量部分由学院按相应标准发给超课时费。
3、考核说明
(1)2010年度考核时间段为:
教学工作、其它工作:2010年3月-2011年1月
科研经费及论文、专著、成果:2010年1月-2010年12月
(2)本年度达到相应岗级标准分300分为达标。
(3)某分项未达到标准分者,可由其它分项附加分补,但最多补分不得超过该分项50%。
(4)“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必须完成,其分项分不可由其它分项附加分补。
(5)科研经费以2010年内批准立项项目及到帐经费为准,由科技处予以审定。
(6)关于跨学院(部)合作的科研项目,原则上科研项目到款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如果项目参加人员要求自己所承担项目部分的款项分别纳入本人所在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经费额度分配表”填写内容,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学院(部)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报科技处备案,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7)学院(部)内部的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对所主持项目经费进行分配,应填写“科研项目经费额度分配表”,并加盖所在学院(部)公章,报科技处备案,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安工程大学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