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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2010年12月15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近期将开展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全校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教职工。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由上级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享受时间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自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享受。

四、办理程序

各单位收齐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离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证由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齐),交至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人事处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一)收证范围

截止2010年12月符合发放范围规定的教职工。

(二)上交证件时间

2010年12月24日前

(三)后续管理工作

2010年12月后符合规定的职工,证件收集仍按本办法办理程序进行,人事处每三个月收集一次,各单位于每年3、6、9、12月的15日之前将前三个月符合规定人员的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上交至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五、其他

(一)已退休并享受加发5%退休费人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按以下办法衔接:

1.截止2009年6月30日,符合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费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新规定执行。

2.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规定补助年龄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费继续执行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到达新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原享受部分停发,改按新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在收集独生子女证件的同时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见附表),一并上交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三)我校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西安工程大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0年12月15日

西安工程大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是否

退休

退休时间

独生子女证编号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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