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陕西省2020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8日 16:33  点击:[]

各院(部)级党组织: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遴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的通知》(陕教〔2020〕9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陕西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师德标兵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范围: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师德标兵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4.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书育人工作成果丰硕。

6.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积极、举止文明、心理健康,无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在教育脱贫扶志扶智工作及在思政课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8.近5年来师德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2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近年来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不再申报。

(二)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学风校风和先进文化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抓好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五项活动,在岗前培训和校本研修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师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一定数量的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

6.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领导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行为,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无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省级师德先进集体的不再推荐。

7.近5年来年终考核有优秀的教学单位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上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师德标兵1人、师德建设示范团队1个。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范围内最多推荐陕西省师德建设示范团队1个;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范围内最多推荐师德标兵1人。

(二)评选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

各院(部)级党组织推选出师德标兵候选人、师德建设示范团队候选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评优工作小组办公室。

2.校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和学校审定

学校评优工作小组根据基层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初评,结果报学校审定后,确定最终推荐上报名单。

3.校内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参加最终评选。

(三)材料要求

需上报的材料为:

1.申报师德标兵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近5年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和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2.申报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4)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四、时间安排

1.7月6日12:00前,各院(部)级党组织将基层推荐结果上报校评优工作小组办公室。

2.校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学校审定。

3.公示评选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师德先进评选推荐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院(部)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推荐活动促进师德建设。各院(部)级党组织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标兵和师德示范团队推荐出来。

(二)各院(部)级党组织在推荐陕西省师德标兵时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该在辖区组织或参与相应的师德报告活动,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一同报送(作为遴选重要参考条件)。

(三)各院(部)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报告、申报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经验材料)(纸质版1份、Word电子版),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独立PDF电子版)报送至校评优工作小组办公室,未按时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   巨孔亮   62779064

校工会   刘小钊   6277923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申报表

2.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申报表

3.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4.陕西省教育系统2020年师德建设示范团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校工会

2020年6月28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2020年“纺织之光”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