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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项目出国培训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19日 16:0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的国际交流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1年西部项目选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围绕学校“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对重点建设学科优先支持;对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参与人员优先考虑。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潜心治学、教书育人;

2.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教学效果优良,学术作风严谨,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我校骨干教师优先支持;

3.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4.须达到《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0)和《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三、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1)。

2.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鉴定,并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选派进修规划和师资队伍发展需要,择优推荐。

3.学校评议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相关要求

1.按照上级部门文件有关要求,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规划有关要求,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西部计划人数和学科领域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教师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获取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通过学校审定后,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并上传附件资料。

3. 请各学院(部)于4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教师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教师公派出国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支撑材料(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主要业绩证明材料1份,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人事处 029-62779064

国际处 029-62779091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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