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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入职教师2020-2021第二学期授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0日 15:50  点击:[]

各学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教四十条”精神提升我校新入职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西工程大人字[2016]14号)要求,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本学期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我校新入职专任教师。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岗前培训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岗前培训,并提交培训总结报告。

(二)助教实习

1.按学校规定完成两学期助教实习工作,每学期不少于32学时。

2. 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根据新入职教师助教实习工作记录本和对应课表,对其助教实习工作进行考核,给出考核成绩。

(三)实践锻炼

按学校规定至少参加1次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并提交实践锻炼企业反馈表和个人总结报告。

(四)试讲考察

1. 试讲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2日-24日

地点:教师发展中心录播教室(金花校区西配楼4层)

2. 试讲考察内容

试讲考察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专家点评及提问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30%、60%、10%。

(1)教学设计

a.教学设计参照教学大纲,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b.教师在试讲前须提供拟开课程教学大纲、讲授课程的3个学时的教学设计纸质汇编本(一式三份,目录范例见附件3),与之相对应3个教学节段15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ppt,现场随机抽取任一节段进行试讲。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时间原则上为15分钟教师在试讲前,需陈述所讲授内容的教学设计。专家主要从说课、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查。根据课堂教学需要,教师可携带相关教学用具。

(3)专家点评及提问

试讲结束后,专家对新入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点评,并进行提问。

完成以上四个环节并考核合格者方可进行授课资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各学院(部)组织申请人在学院层面进行试讲考察,并提交学院(部)新入职教师试讲考察评审意见表,学院(部)试讲考察合格者方可进行学校组织的试讲考察。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认定材料。上交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打印,提交材料统一按以下排序:

1.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岗前培训总结报告

3.新入职教师助教实习工作考核表(其中院(部)教授委员会意见需有具体上会时间和相关意见)

4.新入职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反馈表与总结报告

5.学院(部)新入职教师试讲考察评审意见表

(三)教师发展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助教实习、试讲考察及实践锻炼的考核成绩进行评议,提出资格认定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对资格认定通过的教师,学校下发正式文件,同时发放“西安工程大学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

四、相关要求

(一)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是新入职教师提升教学基本功和规范教学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授课资格认定相关工作,指导教师需对认定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本次试讲考察设优秀比例10%-15%,择优进行教学单位表彰。

(二)请各学院(部)将申请人授课资格认定材料、学院(部)2020-2021学年新入职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收齐并整理好,于6月18日之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三)参加试讲考察的新入职教师按照2020-2021第二学期试讲考察人员名单(附件4)顺序出场,在正式试讲前现场抽签确定试讲的具体教学节段。

(四)课程内容须依据本人从事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

联系人:王丹莉  范蔷薇       联系电话:62779186

附件:

1.  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申请表;

2.  学院(部)新入职教师试讲考察评审意见表;

3. 新入职教师试讲考察教学设计目录范例、计分办法、评审细则;

4. 2020-2021第二学期试讲考察人员名单。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0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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