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23年我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23年9月30日)。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不做年龄要求限制。
3.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4.我校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5.近五年参加过国内外访学、进修、学历提升项目的教师不再推荐申报。
二、选派名额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根据省上通知要求,我校原则上推荐1名人选(如有计算机类教师可加报1名)。每个学院(部)最多推荐1名人选。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和一流学科建设要求,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对应的学院原则上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其他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
三、选派程序
1.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择优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给出鉴定意见。“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查看《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和《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及时联系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取得学校同意接受,方可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查看导师信息库后,直接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取得学校同意接受,并按要求填写提交《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等材料。
2.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3.学校评议、审定;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将本单位有较强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突出教学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到本学科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及研修,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2.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由教育部、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由学校和学院共同承担。部分高校因条件有限不能安排住宿,访问学者须自行解决住宿。
3.请各学院(部)于4月25日12:00时前将推荐报告(含申报人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纸质版1份)、《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巨孔亮、张超
联系电话:13299121168、18191270695
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