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和《西安工程大学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4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采取学校组织和学院(部)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方式包括:到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博士服务团、科技镇长团,进入重大横向课题团队、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赴行业知名企业、研究院所等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和科研合作。
二、开展时间
各学院(部)可选择在2024年度集中或分散组织,实践锻炼累计时长要求达到30天以上。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经学院批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原则上此项工作需在青年教师入职三年内完成。
三、选派名单
2024年度需要参加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1。各学院(部)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名单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名单。
四、经费说明
对于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根据实践锻炼的方式、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人事处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2024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学院(部)于7月10日前将《2024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和《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3)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xpu.edu.cn)报人事处。
3.青年教师完成实践锻炼10个工作日内(寒暑假可顺延到开学),将《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见附件4)和实践锻炼报告的纸质版(一份)报人事处,实践锻炼报告须包括详细的实践内容总结和实践的现场图片。
4. 各学院(部)组织青年教师在本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总结汇报,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总结报至人事处。
联系人:王丹莉 联系电话:81369167
附件1:2024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附件3: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附件4: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