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红,女,身份证号:610103***********X,1986年7月分配至我校工作至今,现为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师、高级工程师。
该同志承担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任务,2024年6月24日上午10:50在纺织楼117室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归档交接时,不慎绊倒,致使双膝垂直跪于地面,左膝膝盖骨当场凹陷,学院联系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救护车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急诊科检查,学院教师郭嫣及学生全程陪同。经西安市红会医院确诊为左膝膑骨骨折,目前住院手术治疗。
现该同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同志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同意该同志申请工伤认定。
现就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如对上述受伤情况有不同意见者,可于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校纪检监察机构029-81369088
人事处029-81369161
人事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