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推动《关于支持青年教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根据《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和《西安工程大学新入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采取学校组织和学院(部)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校根据青年教师学科背景,组织赴陕西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柯桥、福建石狮进行实践锻炼。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方式包括:到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博士服务团、科技镇长团,进入重大横向课题团队、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赴行业知名企业、研究院所等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和科研合作。
二、开展时间
各学院(部)可选择在2025年度集中或分散组织,实践锻炼累计时长要求达到30天以上。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经学院批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原则上此项工作需在青年教师入职三年内完成。
三、选派范围
1.新入职青年教师,原则上均须参加累计时长达到30天以上的实践锻炼,2025年度需要参加实践锻炼的新入职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1。
2.40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可报名参加实践锻炼。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2025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汇总表》(见附件3),确定参加学院(部)组织的青年教师名单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名单。
3.学校审批。人事处对选派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核定参与实践锻炼教师总数。
五、经费说明
对于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根据实践锻炼的方式、内容和费用支出等情况,人事处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网络安全学院根据学科需要安排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学校予以经费支持。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2025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
2.请各学院(部)于7月7日中午12点前将《2025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汇总表》和《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xpu.edu.cn)报人事处。
3.所有参加学院(部)或学校组织的实践锻炼青年教师在完成实践锻炼10个工作日内(寒暑假可顺延到开学),将《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见附件4)和实践锻炼报告的纸质版(1份)报人事处,实践锻炼报告须包括详细的实践内容总结和实践的现场图片。
4.各学院(部)组织青年教师在本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总结汇报,并将相关工作总结纳入年底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养与成效总结》之中。
联系人:尹伊秋 联系电话:81369167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