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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2026年07月03日 15:12  点击:[]

各学院(部):

为持续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落实,深化《关于支持青年教师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成效,根据《西安工程大学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1. 新入职青年教师:需完成不少于30天的实践锻炼。2026年度理工科学院待实践锻炼青年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非理工科学院待实践锻炼青年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2.40周岁及以下在岗青年教师: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报名参加实践锻炼。

二、组织方式

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采取学校统筹与学院自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学校定向统筹理工科学院教师实践。结合理工科学院教师学科专业背景,统一组织赴陕西科技控股集团下属七家院所开展实践锻炼,具体单位包括:陕西元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科控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各学院(部)自主实践。非理工科学院可结合专业建设需求灵活选择锻炼形式,包括到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博士服务团或科技镇长团、加入重大横向课题团队或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以及赴行业知名企业、研究院所等单位开展实践锻炼与科研合作。

三、开展时间

1. 理工科学院青年教师:根据学校安排,为提升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鼓励开展6个月及以上脱产实践,实践期间妥善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交接。后续,学校将实践锻炼纳入工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2. 非理工科学院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累计时长须达到30天及以上。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的,经学院批准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原则上须在青年教师入职三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3)。

2. 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2026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汇总表》(见附件4)。

3. 学校审批:人事处对选派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核定参与实践锻炼教师总数。

五、经费说明

对于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实践锻炼,人事处将根据实践锻炼的方式、内容及费用支出等情况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六、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确保2026年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学院(部)于7月8日中午12点前,将《2026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安排汇总表》《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盖章版PDF发送至邮箱jsfzzx@xpu.edu.cn。

3.所有参加学院(部)或学校组织的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须在完成实践锻炼后10个工作日内(寒暑假可顺延至开学),将《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见附件5)和实践锻炼报告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实践锻炼报告须包含详细的实践内容总结及实践现场图片。

4. 各学院(部)需组织青年教师在本单位开展实践锻炼总结汇报,并将相关工作总结纳入年底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养与成效总结》。

联系人:尹伊秋  联系电话:81369167

人事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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